沈阳社会抚养费的政策有规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吗?
一、沈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吗?
沈阳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没有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数额,一般是一方固定收入的20%至30%来收取。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二、辽宁社会抚养费最新规定
《辽宁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一)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批准手续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0.5倍的标准缴纳。
(二)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女方年龄未满26周岁再生育的,按照计征标准1倍至2倍的标准缴纳。
(三)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计征标准5倍以上10倍以下的标准缴纳,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多生育二个。当事人一方为本省户籍、另一方为非本省户籍的,由具有本省户籍一方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
三、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是什么
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1.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2.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未办理结婚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3.不足法定婚龄生育第一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4.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但没有办理收养证的,动员其依法办理收养证,拒绝办理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
5.不符合法定收养子女条件收养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三倍征收。
6.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三倍征收。有下列严重情节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人,按较高的倍数征收:
(1)实际收入明显高于当地人均收入,但无法核实其具体收入的,按照人均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2)违法多生育子女后没有及时报告,超过一年的,按照总收入的三至四倍征收;其中超过三年未主动报告或者经举报查实的,按总收入的五至六倍征收;
(3)所在村民委员会的土地被纳入征地规划后,违法多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4)在违法生育前后藏匿、转移财产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5)拒不缴纳终止妊娠保证金,又拒不终止妊娠导致违法生育的,按照总收入的四至六倍征收;
(6)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二至六倍标准内酌情决定计征倍数。
县级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根据以上规定制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的具体标准。
7.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或非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再继续违法多生育或多收养的,每再多生育或再收养一个子女,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征收标准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根据辽宁省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不仅是生育孩子,非法收养孩子也是有可能会被要求支付社会抚养费的。若是其暂时的没有经济能力,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也并不会立即的就要求其支付罚金,但是若不及时的缴纳社会抚养费,对孩子上学等是有一定的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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