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约定是否可以?
一、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约定是否可以?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约定是可以,因为实际上在这种状况之下,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关于一个具体的探视的时间和探视的方式都做出意愿的规定,当然从总体状况上来看,还是需要考虑到孩子的意愿的,必须要尊重孩子。没有具体的行文规定。总的来说还是要看夫妻双方离婚时的离婚协议书是怎么样书写的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还有子女本身的意愿。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关于离婚小孩的探视次数规定
一般以协商为主,双方本着实际方便的原则来定,不能太多。具体方式在离婚时由你们双方约定。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法院会判决。
一般每个月两、三次,情况不一样,法院的判决会不一样。没有次数的法律规定。
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探视子女的法定权利,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有协助和配合的法定义务。
具体探视子女的方式和时间,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孩子最大利益出发自行协议,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
二、《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在实际生活当中离婚关于探视权这个问题的话,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行文方面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双方当事人是可以自主的来进行一个协商的,通常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行使这样的一种探望的权利的时候,另外一方是不能够阻挠。
-
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
离婚是我们大家都很熟悉的,大家身边周围离婚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是现在离婚如果有孩子就会涉及到很多,比如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的抚养费,其中还有孩子的探望权。那什么情况下中止探望权呢?建立探望权制度,一是为满足父母对子女基于亲情的心理诉求,二是为保证父母离异后...
-
指定监护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第二十九条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第三十条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
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的离婚在经由法官审理判决之后可能就会把抚养权判给其中的一个人,可是如果在后期的生活中发现自己没有能力抚养或者由对方发现其不具备能够抚养好孩子的能力就可以要求把抚养权收回给自己,那么,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什么条件?一、离婚后小孩抚养权变更需要...
-
本人没同意做监护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双方进行协商。毕竟,父母都应当为孩子的幸福着想,离婚不让见孩子、不让探望孩子可能会导致孩子缺乏父爱或母爱,疏远了孩子与父亲或母亲的感情,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来对如何探望孩子的问题进行友好的协商,那么不让探望子女怎么办这样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