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对于男女未婚生的子女,法律上称为是非婚生子女。但即使其父母的关系是不合法的,但我国对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也是进行了保护的。因此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也是负有抚养义务的,那么实践中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的子女由谁抚养
解除同居关系时,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如果已经超过10周岁,还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另外,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必须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双方就同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必须受理。
注意:
我国《婚姻法》第30条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所以,对于非婚生子女,一方不抚养的,需要给付抚养费。
二、抚养费的给付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三、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关于未婚生的子女由谁进行抚养的问题,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讲解。此时需要先由父母进行协商,而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就只能起诉到法院,由法官作出判决了。通常情况下,哪一方的条件要好些,那么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大一些。
-
起诉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材料?
在起诉变更孩子抚养权时,需要足够的证据来得到法院的认可,法院才会考虑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因为在离婚时,法院根据是否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多方面的对比才决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问题,所以如果真的需要变更孩子的时候,法院也会根据双方的抚养能力,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
-
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
一、离异子女探视权是如何规定的?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
-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是什么
非婚生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是什么所谓子女抚养协议,是指离婚男女或者同居等情况下有子女的男女双方就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和探望权等内容进行协商,达成的协议。子女抚养协议会因为情况的不同而导致协议内容有所差异。甲方: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年月...
-
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哪些流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变更:(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