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订立遗嘱后还能变更吗
一、订立遗嘱后还能变更吗
遗嘱书立后,可以撤销和变更,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但变更公证遗嘱的,需要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自行变更的,变更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什么样的遗嘱不能更改
除非遗嘱人去世,否则没有绝对不得更改的遗嘱。相比之下公证遗嘱更为权威可信,以其他方式立的遗嘱不能更改公证遗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最适宜的是也采取遗嘱公证的形式,由遗嘱人立新遗嘱,表明原先所立遗嘱变更或无效。需要注意的是,单方法律行为具有很强的对世性,单方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人具有较强的拘束力,发生遗嘱变更时,数份遗嘱均为有效,只不过应按法律确定的规则选择效力最高的遗嘱;而发生遗嘱撤销时,被撤销的遗嘱自撤销的意思表示生效之日起即失去法律效力,对遗嘱人不再具有法律拘束力。
遗嘱一般是在被继承人生前订立,而继承就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开始。也就是说,在遗产继承方面,宣告死亡发生与生理死亡一样的效果。通常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亡的日期。不过,实践中可能存在多份遗嘱的情况,在继承之前就需要先对遗嘱的效力做出认定,确认应当按照哪一份遗嘱内容继承。
-
继承后能够转继承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可以。1、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承受的一种连续继承形式。2、在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应当在遗产处理前声明,继承人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3、如果继承人没有表...
-
第二顺位能否代位继承?
律师解析:第二顺位可以依法代位继承。可以代位继承的情形有: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2、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
写遗嘱怎样写才有效
律师解析:写遗嘱需满足如下法定条件才有效:1、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5、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
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析:父母继承子女遗产比例规定如下:1、有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的,父母份额则按照被继承人指定的份额确认,没有指定的,均等分割;2、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