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订立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
遗嘱的无效是指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法律效力。口头遗嘱的无效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是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或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
征地补偿款能作为遗产继承吗?
律师解析:征地补偿款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
-
办理遗赠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遗赠关系如果确立,赠与的人以及被赠的人或许也会遇到一些阻碍,因为赠与人的儿子或者女儿亦或是其他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会对其进行劝说,乃至产生争议。所以很多情况下遗赠的关系人通常会通过进行遗赠公证,以此来确认权力,保证遗赠能够正常进行。法律上对遗赠办理公证尚...
-
遗嘱继承用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吗
律师解析:遗嘱继承不用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但在代书遗嘱、自书遗嘱等情形下,必须由被继承人、两名以上见证认到场。且继承开始后,律没有规定遗嘱继承必须通知所有继承人到场,仅规定了应及时通知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即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
-
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有什么?
律师解析: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