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登记要审查的内容有哪些
具体审查的内容包括:
1、申请收养人是否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八条规定的收养人的条件。有配偶的,对夫妻双方的情况都要进行审查。
2、审查申请人真实的收养目的。收养是否其真实意思表示。
3、审查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审查被收养人的情况,看其是否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已满八周岁的被收养人,登记机关还要了解他(她)对收养的意见。审查被收养人的来源,对收养弃婴的一定要认真审查,要进行必要的调查,不要急于办理收养登记,防止假弃婴。
5、审查社会福利机构的送养人资格。
审查工作必须耐心、细致,依法办事,不得草率,更不能徇私舞弊。
二、国内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有哪些
收养登记的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收养材料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2、审查
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审查时,收养登记机关可以进行有关的调查、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询问,调查应当制作调查记录,询问应当制作询问笔录。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3、发证
经审查,对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为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收养关系的建立,除了要求当事人都符合《民法典》中的条件要求,同时还要办理收养手续或者进行公证,否则的话此时可能只会认定为事实收养关系,可能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在受到侵害的时候,就无法受到法律的保障。而一般办理收养登记的时候,往往是在当地的福利院或者民政局办理。
-
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解析:单身领养孩子的条件有:(一)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二)收养人同时符合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等要求;(三)其他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
-
收养无父无母的儿童该怎么办
律师解析:收养无父无母的儿童的处理办法:一般情况下,应当查询相关信息,确保该被收养人为无父无母的孤儿。并依法与其现存监护人订立收养协议,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且无法查询该孤儿生父母信息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法律依据:《...
-
赡养纠纷能只告一个子女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可以。1、谁不赡养老人、不支付赡养费,老人就应该起诉谁。2、已经尽了赡养义务的,是不能起诉的。3、赡养案件只起诉一个子女是完全可以的。4、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法...
-
应注意什么办理收养公证
律师解析: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如下问题:1、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收养事实必须真实、合法;2、必须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之一提出申请;3、申请人具有申请资格;4、办理收养公证应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