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说到打官司,相信大家都不会觉得太陌生吧,至少知道打官司是要去法院。那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确定管辖法院的问题,毕竟每个法院管辖的案件范围不一样,一旦管辖法院没有找对,就不会受理,这对于离婚案件来讲也是一样的。那一般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该如何确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诉讼中的管辖法院要怎么确定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
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对离婚管辖权异议何时提出
1、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并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不服该法院管辖的主张或者意见。
2、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本案的被告;
(2)必须在法定的答辩期间内(被告自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逾期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审议。
3、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对当事人的异议未经审查,或者审查后尚未作出决定的,不得进入对该案的实体审理。经过审查,当事人对管辖权的异议成立的,受诉法院应当作出书面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受诉法院的裁定不服的,在十日内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法院确定该案的管辖权以后,就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参加诉讼。
其实是诉讼离婚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毕竟此时法院没有找对的话,肯定是不会受理离婚案件,而这也会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当然即使法院受理了离婚案件,之后发现管辖权存在异议,也是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处理。
-
我想单方面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代理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起诉离婚可以请人代理,但是当事人必须出庭。因为离婚诉讼的提起,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正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可以不出庭,这个时候可以请人代理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
-
法院能调解离婚吗?
律师解析:法院可以调解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
-
孩子多大,男方能起诉离婚?
律师解析:孩子一岁以后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
-
起诉离婚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律师解析:如果一方不能联系另一方,可以由法院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期限是三十天,经过三十天,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诉讼离婚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