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性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有哪些内容
补偿性损害赔偿
(1)完全赔偿原则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违约方承担补偿性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两部分。①实际损失。指因违约行为遭受的财产损害和人身损害,但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②可得利益的损失。主要指利润的损失,例如获得标的物以后转卖所获得的纯利润;获得机器设备后投入使用所获得的营业纯利润。
(2)补偿性损害赔偿的限制
①可预见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损害赔偿的数额不得超过 违反合同一方 订立合同时 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②减损规则。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一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③损益相抵。如果违约行为在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同时,还给对方带来了收益或者给对方减少了费用的支出,则在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时应当减去该收益或者节约的费用。例如:委托人甲指示受托人乙抛出A股票,购买B股票,乙未按照甲的指示办理,而是购买C股票。3个月后甲发现此事时,B股票每股上涨了100元,C股票每股上涨了70元。在计算乙对甲的损害赔偿数额时,应当将其在C股票上为甲赚的钱刨出 。
惩罚性损害赔偿
(1)经营者对消费者实施欺诈行为时的三倍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什么是附条件合同附条件合同分为哪些
律师解析: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条件合同包括以下种类:1、根据所附条件的性质可分为,附期限合同、附行为合同等;2、根据条件所产生的后果可分为,附条件生效、附条件时效、附条件解除等...
-
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律师解析:涉外经济合同成立的实质条件是: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2、合同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经过要约、承诺阶段。4、书面形式需要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
-
民法典如何认定赠与合同的效力?
律师解析:赠与合同一般要到当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才能确认法律效力的。对于符合法律规定,且处于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的条款有合同效力。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
民法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诉讼时效怎样确定
律师解析:《民法典》买卖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主要是由法律规定,一般是三年,开始计算的时间是从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