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的区别是什么?
一、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的区别是什么?
购房合同中买受人和共同买受人没有区别。两者法律权利是一样的。双方都是共有人,如将来房产转让,双方都必须来签订买卖合同,否则该合同无效。
购房合同签订时,如果有一名以上的买受人,通常会列为第1买受人、第2买受人等等,其称之为共同买受人,但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买受人的第1、第2只是排名顺序不同,并没有什么区别。婚前共同买房,贷款共同承担,房产应当平均分配。其他特殊情况下的买受人,可以对于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份额进行比例划分,成为对应的共同所有人。
二、购房合同的共同买受人的关系和限制
1、理论上说,商品房购房合同的买受人就是买房子的人,法律规定中对于买受人数量是不受限制的。
2、办理房产证时,产权人就是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
办理房产证时,产权人就是购房合同上的买受人,也就是房屋产权的共有人,可以写一个,也可以写多个,但是在写多个以上的时候为了避免产权纠纷,应当明确每个人的产权占有份额比例,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进行备案登记以后,就不能修改了。就是说,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以后,合同上的买受人就确定了,不能再增减。也就是说,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以后,房产证上产权人的名字就确定了。
当然,房产证办理出来以后,去增、减名是可以的,但那相当于过户,是需要收取税费的(夫妻婚后房产除外)。
3、如果一套房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产权人,该房产要进行交易是,必须有所有产权人同意方可进行。合同签订后,共同共有人没有签字,不同意出售房屋的,没有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签订的时候,买受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个以上的人,当存在多个买受人的时候,称之为共同买受人,其对于买受权利上是没有区别的,但是共同买受人需要在进行房屋产登记之前,明确约定各自获得的房屋产权份额比例,日后进行房产交易的时候,也需要共同同意方可完成合法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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