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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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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合同纠纷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6、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在审理合伙类型的民事纠纷的时候,如果原告不到庭参加诉讼活动的话,就是按照自动撤回诉讼来进行处理,如果说是被告不到庭参加诉讼的话,就是按照缺席审理缺席判决的方式来解决。这在我们国家《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