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是否可主张返还团购费?
购房者是否可主张返还团购费?
所谓购房团购,是指一定数量的购房者自发组团或者在团购组织的安排下,由选出的代表或者单位,与开发商多次协商,最终在某一时间段内以低于散户市场成交价格签订合同的一种消费过程。对开发商而言带来了大量的成交,对客户而言得到了实惠,是一种双赢的营销模式。而购房者为能享受因团购而带来的优惠,往往需要先预交一部分费用,这部分费用也被称之为“团购费”。
但团购买房模式也存在着很大的风险,由于目前法律上对于“团购费”没有明确的定义,因此给购房者的维权也带来了各种困难。“团购费”通常是通过第三方销售公司收取,不直接打入开发商账户,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服务费”、“预付款”或者“中介费”。团购费在认购协议解除的时候是否可以主张解除?
基本案情
李某与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单价优惠构成备注8万抵15万。李某持有的推荐单,部分内容:为获取本次活动的购房优惠权,在签署本说明同时,被推荐人需支付信息服务费人民币8万元,减免房款15万元。此服务费由某投资公司收取。如成功购房,信息服务费不予退还,若未成功购房,则该信息服务费30天内可申请退还。后李某与某公司解除商品房认购协议书,现李某起诉要求退还8万元团购费。判决某投资公司返还8万元的团购费及对应的利息。
法院判决:
判决某投资公司返还8万元的团购费及对应的利息。
律师点评:
关于是否返还的问题?某投资公司以信息服务费名义收取李某8万元,而缴纳的目的是购房者为了最终获得购房实质性的优惠,而投资公司的义务不仅要使得购房者在订立合同时享有优惠,更应该实际享受购买该房屋的优惠价格,否则难以实现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 ,而现在李某与开发商解除了商品房合同,也即最终并未实际享受该购房的优惠,签订合同的目的无法得以实现,因此某投资公司应当将该笔团购费进行返还。
应当由谁返还的问题?商品房买卖合同虽然与组织参与团购而形成的合同存在事实上的关联,但二者并非同一法律关系,推荐单上载明了该8万元不是房款,故李某无权要求某公司返还,仅能向具有合同相对性的某投资公司主张。
-
沧州刑事律师,关于帮信罪主观明知的认定
最近常常有当事人询问,因为自己卖银行卡被公安机关传唤,并被告知自己的卡被用于网络犯罪走流水,但是自己并不知道购卡人会实施犯罪,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贩卖银行卡的行为一般涉及到的罪名是我国刑法第287条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近两年,随着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
-
老公在外面欠了钱,配偶要一起还钱吗?
夫妻之间本应该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但是并不能够因为双方间系夫妻关系,就莫名其妙的替对方背负上债务,然而这种事情在现实生活中,却频繁出现。以下是我们实际处理的一个案件:2017年张女士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王先生,双方相处一年后,于2018年结婚,王先生是私营企业...
-
不用公证,自己动手取证也能达到与公证同样的证据效果
本文手把手教你,如何在发现网络侵权行为后第一时间自行取证。众所周知,取证是侵权纠纷中必不可少的流程,一直以来最好的方式是去公证处进行证据的保全和公证,由专业的公证人员用他们的设备进行取证。但正如上一篇文章所述,但现在很多侵权行为都发生在互联网上,比如人...
-
工程机械设备租赁的常见风险和法律防范
工程机械设备由于自身重、大、复杂等原因,其经营方式主要是以租赁为主。但在工程机械租赁交易的过程中,极易产生合同纠纷,难以轻易解决。因此要提前做好防范措施,规避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01工程机械租赁的主要方式1.经营租赁经营租赁作为机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