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敌叛变罪立案标准
危害国家安全罪2.88W
投敌叛变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无论采取何种形式,不管是主动投奔敌方,还是被投奔敌方,只要行为人在实际上加入敌人或者敌方营垒,与中国国家或者政府为敌,足以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就构成本罪,应予以立案追诉。
投敌的目的是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如果不是为了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而是羡慕资产阶级生活方式,追求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或者为了投亲靠友、求学、做工、继承财产等,投奔敌方的,不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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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司法解释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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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敌罪概念
资敌罪,是指战时供给敌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资敌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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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国家罪司法解释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12.17法释〔1998〕30号)第一条明知出版物中载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或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而予以出版、印刷、复制、发行、传播的,依照刑法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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叛逃罪的认定
一、本罪与背叛国家罪区别逃罪表现为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也具有背叛祖国的性质,但是叛逃罪和背叛国家罪有很大区别,主要表现是:犯罪主体的不同。本罪主体必须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背叛国家罪主体只要为跨国公民即可。在客观方面也有所不同。本罪客观行为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