叛逃罪司法解释
危害国家安全罪3.15W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进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
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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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叛乱、暴乱罪的认定
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的区别:武装叛乱与武装暴乱的区别主要是,行为人是否以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为背景。武装叛乱是投靠或意图投靠境外组织或境外敌对势力,具有投敌叛变之性质,这是犯罪分子的主要倾向;而武装暴乱只是发生在境内直接同国家和政府对抗,而没有投靠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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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谍罪立案标准
行为人实施了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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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叛乱、暴乱罪司法解释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第104条武装叛乱、暴乱罪2、《刑法》第一百零四条组织、策划、实施武装叛乱或者武装暴乱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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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分裂国家罪概念
煽动分裂国家罪,是指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煽惑、挑动群众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