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务可以成为追加执行股东财产的理由吗
股东之间关于公司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成为追加执行股东财产的理由。现实中,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约定对公司债务承担的比例和方式,这种约定在股东之间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这种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同时,第三人也不能因为这个约定来主张股东承担公司债务,更不能因此申请追加股东作为被执行人。除非股东存在前面论述的情形。
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声明
法人变更债权债务声明,公司要变更法人债权债务承担情况说明指示,只要写明变更前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单位承担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不需要另行说明,如果确实需要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的,也只...
-
发票抵扣是否可以作为债权申报的依据
不可以作为依据,发票在抵扣后就不可以作为债权进行申报了。因为发票并非结算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不能单独作为证明存在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
-
民企债务重组一般要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进行债务重组的,债务重组的时间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是破产企业进行债务重整的,重整的期限一般不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
-
公司之间借款合法吗
企业之间的借款并非全部不合法。企业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了对于存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四条情形的,属于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