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由谁举证?
一、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由谁举证?
医疗损害过错责任原则由患者举证,对于医疗纠纷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国内外都存在着截然不同的两种主张:
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即认定医疗事件的当事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必须以存在过错为基础。有过错才承担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
另一种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只要有损害事实发生,就不问当事医生是否存在过错便直接确定民事责任。持这种看法的人将医疗服务类比高度危险作业,认为医疗服务的对象是人的生命健康,由人的生命健康的极端珍贵性决定,医疗服务是高风险的职业,这种职业性质本身就决定了从业者应负有特别注意义务。因此,只要违背这项义务,给病员造成损失,不管其存在过错与否,都要承担责任。后者是实践中惯用的。
二、医疗过错举证责任规定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确立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制度,就是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一方说自己享有某项权利,如赔偿请求权,就要提供证据论证自己确实享有该享权利的充分理由;另一方要否定对方的主张,就要用证据证明对方不应该享有该项权利。可以说诉讼的过程,就是一方用证据“立论”,另一方用相反的证据“驳论”,循环往复,直到把事实弄清的过程。
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自身的特殊性却使主张权利的病员一方在举证上存在较大障碍。首先,医疗服务具有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在通常情况下,病员及家属不可能具备足够的医学知识,对医疗单位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常规等也难有较细了解。因此无法提出证据证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中的过失行为。其次,诊疗护理都有病历记载,病历是认定医疗过失的重要依据。但是根据卫生部的有关规定,病员及家属无权调阅病历材料。再次,病员在已死的情况下,无法举证,即使没死,处于昏迷不醒,病情危重状态的病员也无法举证,而家属又不可能参加治疗的全过程,由家属举证也是不切实际的。
医疗方面的损害纠纷是需要根据具体的纠纷内容来判断适用什么样的归责原则,比如说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此时举证责任就应当是由举证方来完成,还有一些纠纷是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是由医院来举证。
-
刑法医疗事故责任罪是什么
刑法医疗事故责任罪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
-
交通事故与医疗过错同时发生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存在这样的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住院进行治疗,后又因遭遇医疗过错致使受害者的损害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发生交通事故会进行交通事故的认定,医疗过错也是需进行认定。那么大家是否知道这种情形下的赔偿是怎样的?交通事故与医疗过错同时发生该如何处理,下面...
-
遇到医疗纠纷按哪些流程处理
律师解析:一、医疗纠纷初起1、发生医疗纠纷的当事人(医护人员)负责写出事实经过,同时向患者或家属做好沟通、解释、解答工作。2、发生纠纷的科室主任负责组织本科医护人员对发生的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总结,从中吸取教训,纠正不足,制定杜绝类似纠纷的有关制度,科主任负责书...
-
医疗事故罪是单位犯罪吗
律师解答:不是。律师解析: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犯罪,所以,负有直接责任的医务人员才会被判刑,而对于医疗机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行政处分。医疗事故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的医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