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怎么处理?
一、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怎么处理?
补充侦查检察院退回可以补充证据,重新移送给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二、其他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中决定自行侦查的,应当在审查起诉期限内侦查完毕。
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2次。这既指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也包括人民检察院决定退回侦查部门补充侦查的案件。
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目的在于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案件久拖不决,提高诉讼效率。 (《刑事诉讼法171条第四款)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二百六十二条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处理;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应当撤销逮捕决定,通知公安机关立即释放。
第二百六十三条
审查起诉部门对于本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具有本规则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补充侦查在我们国家当时有非常重要方面的规定的,因为很多的案件在审理的过程当中并没有充足的证据,所以需要退回公安机关来再次的进行重新的调查,这样保证这个证据非常的充足,这样才能够进行诉讼,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
换押证有什么作用
律师解析:换押证的作用是:在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与人民检察院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作为凭证。移送的情况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
-
公诉案件立案后还能撤案吗
律师解答: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律师解析:公诉案件立案后还满足一定条件可以撤案。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
-
刑事案件能够申请再审吗
律师解析:刑事案件能够申请再审。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具有法律规定的再审事由时,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对原审案件也称“本案”再次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一种特别救济程序。再审程序包含一整套启动、审查再审事由、原审案件再次审理的...
-
诈骗罪派出所会管吗
律师解答:会的。律师解析:诈骗案派出所是会管的。派出所属于公安机关的一个派出机构,诈骗罪是涉及到经济的犯罪,一般由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管辖。当事人报案直接拨打110或到最近的判处机构都会被接收管理,待当事人说明情况后自动归入相关部门。公安机关对于报案都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