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关于诈骗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一、浙江省关于诈骗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浙江省关于诈骗罪规定的立案标准是,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
《浙江省高院关于诈骗罪金额标准的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结合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状态,现将本省办理诈骗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确定如下: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6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执行中如遇有问题,请分别及时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
二、职工因诈骗罪被判刑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因诈骗罪被判刑满足哪些条件可以减刑?
减刑的条件是,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涉嫌诈骗罪,法院在量刑的时候本身就要考虑到嫌疑人诈骗的数额及犯罪情节,所以,各地方人民政府明确划分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是很有必要的。最后在文章结尾的部分要提醒大家,现在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诈骗手段非常多,在日常生活中一定要加以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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