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一、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1、本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徇私舞弊行为使国家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受到严重干扰,损害了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威信,影响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的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动植物检疫机关,包括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及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的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
4、本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过失构成,故意不构成本罪。
二、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依法进出口的依动植物不能进口或者出口,导致合同、订单被取消,或者外商向我方据索赔或影响我方向外商索赔,直接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重大疫情发生、传播或者流行的;
3、因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导致疫情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3次以上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严重影响国家对外经贸关系和国家声誉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就是属于在检疫的过程中由于自己的失职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这种行为只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就会承担刑事的责任,因此,在认定犯罪时也要各个要件来进行确定,这样给出的判决结果才能算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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