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的行政处罚权的解释包括什么内容?
一报关的行政处罚权的解释包括什么内容?
海关行政处罚是指海关根据法律授予的行政处罚权力,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海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海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所实施的一种行政制裁。
海关是对出入国境的一切商品和物品进行监督、检查并照章征收关税的国家机关。那么对于违法行为但又不触及到刑法的违法行为,海关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海关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是通过对违反海关法的当事人财产、能力或精神声誉予以一定的剥夺或者限制以达到规范进出境秩序、保护我国的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注意:海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不同、海关行政处罚不能代替刑事处罚。
二、海关行政处罚的范围
(一)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走私行为。
1、走私行为。根据《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走私行为是指违反海关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包括:
未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的机关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
经过设立海关的地点,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手册、单证、印章、账册、电子数据或者以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擅自将海关监管货物、物品、进出境的运输工具,在境内销售的;
(二)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
1、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的;
2、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或属于自动进出口许可管理的货物,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时不能提交许可证件的;
3、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
海关行政处罚性质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我们应该与行政强制措施加以区分。现代行政法治要求,“有处罚即有救济”,“无救济即无处罚”,行为人受到处罚,同时应具有救济手段。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有行政处罚权,哪些行政机关有行政处罚权,由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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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海关行政许可权的是哪些
一、不属于海关行政许可权的是哪些和海关无关的事项不属于海关行政许可权。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海关行政许可项目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2、报关员资格核准及注册登记3、出口监管仓库、保税仓库设立审批4、进出境运输工具改、兼营境内运输审批5、海关监管货物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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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海关稽查的结果有怎样的处理方式
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有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海关依照《海关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处理。海关在对被稽查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被稽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经海关稽查,发现被稽查人涉嫌走私犯罪或者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海关根据稽查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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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的稽查权力
海关进行稽查时,应当在实施稽查的3日前,书面通知被稽查企业、单位,在特殊情况下,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不经事先通知进行径行稽查。海关稽查应当组成稽查组,稽查组的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二人。海关稽查时,工作人员应当出示海关稽查证。海关稽查可以行使下列权力:一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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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一、被稽查人的法律责任有哪些(1)被稽查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海关应当制发“限期改正通知书”交被稽查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海关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海关取消其报关资格,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