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权利,这是对《劳动法》的补充,那么本站小编在下文就和大家聊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的内容有哪些?
1、女职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2、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3、女职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4、本通知自一九八八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二、女职工生育待遇是怎么样的?
(一)保胎假,工资按照病假发
保胎假是由医生开证明,所以按病假待遇发放工资。
(二)产前假,工资按八成发。
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部分属于地方法规规定必须给假的情况,单位应批准其休假,工资按照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
(三)产假,生育津贴
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
产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给企业,用来发放产假期间工资的,但它的计算方法与公司在社保处的申报工资基数有关,所以实际中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所以有规定: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就高领取,简单说来就是:
1、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2、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第四,哺乳假,六个半月按照工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工资按员工以往每月实发工资标准的八成发,再延长期间按七成发。
三、女职工生育期如何维权
1、向企业主管部门或劳动监察部门申诉。《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依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该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应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之内。
3、对劳动行政部门处理决定或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很多法律和法规关于女职工生育期的相关规定,在法律层面进行了全方位的保障,而且生育期的福利待遇和正常上班的福利待遇是一样的。如因待遇发生纠纷,小编建议登录本站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他们的帮助是非常有作用的。
-
工帽能证明劳动关系吗?
律师解答:不能够证明。律师解析:不能够证明。工地上的生活用品,不能证明劳动关系,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必须有工资表或考勤卡或者违章处罚等资料,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此外,如果需要你可以找工友来帮助你作证。法律依据:《关...
-
疫情期间试用期被开除犯法吗
律师解析:疫情期间试用期被开除,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开除行为是犯法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
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不让走怎样处理
律师解析:提出辞职一个月公司不让走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委员会投诉,或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
-
有签订过竞业限制能做别人公司的顾问么
律师解答:不能。律师解析:有签订过竞业限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的,一般不能做同类生产经营或有竞争关系公司的顾问。具体要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前签订的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