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病能请长期病假条?
哪些病能请长期病假条?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通过上述规定我们来看哪些病可以请长期病假条,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假,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公病休者,发全额工资,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是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病假假期。
该规章对医疗期的期限作了具体规定。1951年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和1953年原劳动部发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1995年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支付问题作了规定。
经劳动人事部门认定的人民医院确诊为需要长期病休不能正常上班的职工可以申请长期病假,如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如因病假超过6个月者应发放病假工资。
-
劳动者怀孕可以开病假单么?
一、劳动者怀孕可以开病假单么?劳动者怀孕可以开病假单,只要是确实符合开病假条的情况,那么完全是可以的。(一)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二)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三)妊娠三...
-
病假规定最新规定的要求是什么?
一、病假规定最新规定的要求是什么?病假规定天数视情况而定。(一)、病假视单位的工作时间和服务年数而定,最多不超过24个月。(二)、根据情况,病假最多三个月,超过三个月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每个工作年度的一个月内支付经济补偿后终止劳动合同。(三)、企业职工病假、...
-
事业单位职工因病长期病假有哪些规定?
(一)机关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主管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主管领导签字,报人事科备案。(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患病应及时向单位领导请假,并递交病假条,由单位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主管人事同志备案。(三)工作人员病假期间工资待遇1、病假在两个月以内(不含公休节假日...
-
员工请病假出勤天数怎么算
病假不算实际出勤天数,但病假期间拥有病假工资,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