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可以签工程合同吗?
一、分公司的可以签工程合同吗?
可以,分公司可以单独对外签订合同,但是一般需要总公司的签字,分公司对外不承担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第三人与分公司签订合同的,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实践中,为了减少麻烦,总公司可以授予分公司一定的权利来签署合同,这样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合同也是有效的。
分公司超越代理权签订的合同,总公司可以在相应的时间内进行追认。在相应的时间内未做追认的,视为拒绝追认。追认的时间为一个月。
二、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什么?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三、分公司与总公司的关系是什么?
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与总公司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在法律、经济上没有独立性,属于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联系与区别: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合上面所说的,总公司是可能设立分公司,同样分公司也是要以在自己的授权之下签订相应的合同,但前提也需要得到总公司高层的认可,一般分公司没有法人的存在,不能承担合同的责任,因此,合同的存在就需要几方都可以处理好。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解析: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需要提交的证据有:1、承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发包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建设工程合同、工程质量签证单、工程款结算书等。4、法院有权主管或管辖的证据。5、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6、根据诉求提交相应的证据。7、其...
-
室外工程发包范围是什么?
室外工程牵扯的项目比较多,建设单位往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招标的方式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来施工。那么室外工程发包范围是什么?根据施工工程要求,室外工程发包的范围包括给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绿化管道、采暖管道及燃气管道敷设、强电、弱电、道路、绿化以及...
-
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
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利息如何承担因工程合同无效造成损失的,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承担利息。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对垫资和垫...
-
从哪些方面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管理
建筑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节约成本,才能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效益,但是我们也不能一味的追求低成本,使用劣质材料,影响建筑质量和人员安全,这反而会触犯法律并引发高额赔偿,那么该从哪些方面进行建筑工程施工成本管理呢,请跟本站小编一起了解。一、工程项目成本控制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