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
一、夫妻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要在哪里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原告住所地与常常寓居地不一致的,由原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寓居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许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联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拘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脱离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被告常常寓居地人民法院统辖;没有常常寓居地的,由原告申述时寓居地的人民法院统辖。
二、离婚应提交哪些资料?
请求挂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在向婚姻挂号机关递交书面请求挂号离婚请求书时,同时提交下列证明:
(一)请求离婚两边当事人的户口证明;
(二)请求离婚两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两边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许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四)离婚协议书;
(五)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起诉离婚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二)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审理阶段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法院起诉离婚程序的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以上三个阶段是法院起诉离婚程序中的必经阶段。
夫妻离婚一般是先由双方私下的解决,如果私下无法协商解决,就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法院一般是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就会按照双方的意思或者有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判决离婚。
-
我想单方面起诉离婚,可以找律师代理吗?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起诉离婚可以请人代理,但是当事人必须出庭。因为离婚诉讼的提起,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起诉讼。如果当事人正患传染病,或正在国外不便亲自到庭,可以不出庭,这个时候可以请人代理到法院起诉离婚。法律依...
-
法院能调解离婚吗?
律师解析:法院可以调解离婚。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调解有三种结果:第一,调解后双方当事人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第二,双方当事人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自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诉...
-
孩子多大,男方能起诉离婚?
律师解析:孩子一岁以后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夫妻之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提出离婚诉讼,但是为了保护婚姻生活中的弱势群体的利益,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几种特殊情形下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
-
起诉离婚联系不上对方怎么办?
律师解析:如果一方不能联系另一方,可以由法院送达。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的期限是三十天,经过三十天,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诉讼离婚流程: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