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程序是什么?
1、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如果法院经审查认为该婚姻有效,则允许原告撤诉。同时,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2、关于婚姻的效力,人民法院应当主动审查,不能因双方当事人对本属无效的婚姻没有争议就不加追究。
3、对婚姻效力问题的处理应当单独制作出判决文书,与涉及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判决文书是分别做出的。
4、对婚姻效力的诉讼,实行一审终审。
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七条规定:有权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的婚姻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
(一)以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
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将婚姻无效的情形告知当事人,并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第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当对婚姻效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第五条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死亡后一年内,生存一方或者利害关系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司法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态进行审查后,如果发现不符合构成婚姻的条件,则需要进行婚姻无效宣告,一般情况下,存在无效婚姻的条件有重婚、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即近亲结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等。
-
养父母和养子女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吗
律师解析:如果养父母和养子女在没有收养关系的情况下结婚属于无效婚姻。养父母和养子女是基于收养关系而形成的法律拟制血亲关系,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就等同于生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法律规定亲属关系结婚婚姻无效,如果...
-
结婚户口的迁移手续怎样办理
律师解析:办理结婚户口迁移手续的方式:1、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籍迁入;2、向原籍地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3、向迁入地登记机关提交迁出证,申请户籍登记。...
-
男生99年能领证吗
律师解析:男生99年可以领证。关于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方最少达到22周岁,女方最少达到20周岁,99年出生的男生,现在都已经达到了法定婚龄,可以领取结婚证。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3、双方均无配偶(未...
-
无效婚姻财产能如何分割?
律师解析:一、无效婚姻财产能如何分割无效婚姻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无效婚姻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