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活动中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何不同
商业活动中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何不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给予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实践中,绝大多数反映交易关系的合同都是有偿的,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等。实践中,无偿合同数量比较少。而有的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如自然人之间的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双方既可以约定是有报酬的即有偿的保管、委托,也可以约定为没有报酬即无偿的保管、委托。
需要注意的是,双务合同不一定就是有偿合同,无偿合同不一定就是单务合同。在无偿合同中,一方当事人可能也要承担一定的义务,如借用合同是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须向出借人支付报酬,但属于双务合同,出借人有交付借用物的义务,借用人负有正当使用和按期返还的义务。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
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有以下意义:
1、对义务的要求程度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如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因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虽不能被免除全部责任,但应酌情减轻责任;而在有偿合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义务要比无偿合同中承担的义务重,例如,有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因其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对主体的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不能设立较为重大的有偿合同;但对于一些法律上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接受赠与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表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
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分在具体问题的处理上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利益获取,所以自己要合理的处理,否则自己的利益就会受到侵害,合同的签订,目的就是双方的关系有着法律上的保障,但是具体的协议会有不同,所以自己需要多加注意。
-
合同判决后多久失去法律效力
律师解答:满足法定条件会失去效力。律师解析:满足法定条件会失去效力。合同判决后只有在无效、被撤销、解除条件成立时或期限到达时才会失去法律效力。合同丧失法律效力的情形是比较多的,不同的情形失效时间不同,例如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附终止期限的...
-
拒绝要约后要约是否会失效
律师解答:不会。律师解析:拒绝要约后要约并不会当然就失效,而是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后,要约才会失效。如果拒绝要约通知送达要约人前,受要约人撤销拒绝通知的,要约是不会失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约被拒绝、要约被依法撤销、受要约人未在承诺期限内作出承诺等...
-
临时合同是否受法律保护?
律师解析:临时合同受法律保护。临时合同尽管是双方根据目前情况暂定的适用性合同,但根据相关合同法规定,只要合同是经过双方协商共同签订,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都具有法律效力。临时合同,只要遵守诚信、公平、互利的原则,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同样...
-
合伙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律师解析:合同并非都是要式合同,合同的目的就是通过当事人协商的形式来明确交易的各个方面的内容,因此涉及到双方的意思自由,所以一般来说都是不要式合同;但是为了规范某些合同,法律也会做出特别的划定,只要合同的形式不违背法律划定,那么当事人便可自行决定合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