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纪合同贸易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一、行纪合同贸易行为的规定是什么?
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属于行纪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以自己名义为他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一方为行纪人,委托行纪人为自己从事贸易活动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
行纪合同,是指一方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收取报酬的合同。其中以自己名义为他方办理业务者,为行纪人。所谓行纪商即是一种以行纪行为为营业的独立的商人。行纪商属于一种独立的商人。因此,行纪行为是根据他方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为他方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收取报酬的的活动。
二、行纪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行纪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的诺成合同。行纪人负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和有价证券买卖的义务,委托人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双方的利益具有对价关系,因而为双务有偿合同。行纪合同的成立只要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不需实际履行,因此,行纪合同又是诺成合同。
(2)行纪合同的标的是行纪人为委托人进行的一定法律行为。行纪合同属于提供服务合同的一种,但行纪人提供的不是一般服务,而是运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和经验能力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行纪合同的标的是与第三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行纪人为了委托人的利益而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谓为了委托人的利益,又可称为“为了委托人的计算”,是指由行纪人的行为所产生的经济上的利益或者损失均归属于委托人,而与行纪人自身无涉。
行纪合同与大家的生活可能并不密切,一般来说,只有做贸易活动的,才可能会接触到行纪合同。典型的行纪合同有拍卖公司与委托人之间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商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此时我们也是需要保护自己的合同的权益的。
-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可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吗
一、合同中未约定违约责任可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吗合同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按实际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占用资金造成实际损失的,可以主张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
-
合同违约不接受赔偿就要拘留吗
一、合同违约不接受赔偿就要拘留吗?合同违约不接受赔偿不会被拘留,合同违约属于民事案件。《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拘留的类型...
-
民法典规定对方终止合同违约起诉期是多长时间
一、民法典规定对方终止合同违约起诉期是多长时间《民法典》规定对方终止合同违约起诉期一般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自权利遭受损害之日起二十年内都没有起诉的,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合同违约违约金要双倍返还么
一、合同违约违约金要双倍返还么违约金不可以双倍返还。双倍返还的是定金,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进行索赔,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