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怎么写才算有效的
怎么才算行政处罚
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
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的行为能力的制裁形式。它是仅次于人身罚的一种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
1.责令停产、停业。这是行政主体对从事生产经营者所实施的违法行为而给予的行政处罚措施。它直接剥夺生产经营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只适用于违法行为严重的行政相对方。
2.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这是指行政主体依法收回或暂时扣留违法者已经获得的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证书。目的在于取消或暂时中止被处罚人的一定资格、剥夺或限制某种特许的权利。
财产罚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给予的剥夺财产权的处罚形式。它是运用最广泛的一种行政处罚。
1.罚款。指行政主体强制违法者承担一定金钱给付义务,要求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交纳一定数量货币的处罚。
2.没收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的部分或全部违法所得、非法财物包括违禁品或实施违法行为的工具收归国有的处罚方式。
申诫罚又称精神罚、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谴责和警戒。它是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处罚方式。
1.警告。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提出告诫或谴责。
2.通报批评。是对违法者在荣誉上或信誉上的惩戒措施。通报批评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
刑法二百九十三条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律师怎么收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律师怎么收费(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元—1500元/件;1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2%—5%;10万元至...
-
在小区挪车时造成他人车辆轻微剐蹭并溜走的法律后果
在小区挪车时造成他人车辆轻微剐蹭并溜走的法律后果1、挪车时发生轻微剐蹭并偷偷溜走的,属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责任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2、另外,逃逸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交通肇事罪的从重...
-
成立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档次是怎样
成立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量刑档次是怎样这一问题,解答如下: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面向社会公开。减刑的程序如下: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