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因手术操作不当死亡,家属如何维权?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古丽娜尔·艾山
看病就医,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随着生活水平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需求也越来越高,但医患纠纷还是不能完全避免。那么,当遇到医疗纠纷时,患者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呢?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
【案情简介】
患者李某于2022年12月5日,以胸痛胸闷为主诉入住被告某医院住院治疗,于12月6日行冠状动脉造影术+支架置入术,术中出现造影剂外漏,送CCU抢救,于当日死亡。
2022年12月7日,对死者进行尸检,尸检解剖病例报告死因为死者因左冠状动脉前降支穿刺伤,浆膜层出血致心脏骤停猝死。死者亲属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未尽到诊查、问询、确诊等基本义务,导致死者被误诊,且直接对死者按替代方案进行手术,在手术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导致支架在未放到指定位置前就刺入心脏致死,事后医院方伪造病例并篡改影像,其诊疗行为存在重大过错,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医院方支付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尸检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共981,676元。
【法院审判】
死者亲属申请疆外的医疗机构进行过错责任鉴定,司法鉴定意见书认定,医方在术中操作不当,导致左前降支破裂;抢救措施不规范;医方术中操作不当导致患者左前降支破裂为其最终死亡的始动因素,血管破裂后未及时使用鱼精蛋白,且抢救过程导致了二次损伤(肝脏)加重患者伤情,致其病情进一步进展。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在诊疗活动中存在过错,根据鉴定意见书医院方承担90%赔偿责任,并判令某医院向死者亲属一次性赔偿各项损失共860000元。
【法官提醒】
我们知道手术是有一定的风险,在手术中,也有可能因为医生的疏忽或者过错,导致手术失败的情况,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遇到医疗纠纷,第一时间做以下几件事情:
1.保存好病历材料和相关的物证材料,如药品(物)及外包装等;2.通知医院医务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提前介入,复印好相关病历材料,并要求当场封存病历;3.若发生患者死亡,死亡原因无法明确的,应当在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体解剖,若具备尸体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二、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
1.与医院方自愿调解;2.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调会)调解;3.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此类医患纠纷办理的关键点在于医疗损害鉴定: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鉴定内容主要包括: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患者的伤残等级、患者的误工期限、营养期限、护理期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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