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陕西省(西安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医疗费(根据正规收款凭证结合相关证据确定:医药费+住院费+挂号费+门诊费+检查费+手术费+其他医疗费用
2、误工费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受害人的固定收入×误工时间
(二)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
(1)误工费=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误工时间
(2)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护理人员误工费×护理期限×陪护人数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陪护人员劳务报酬×陪护时间或(100元--150元)×陪护时间×陪护人数
4、交通费(以票据为凭):包括但不限于公交车票、地铁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
5、住宿费(凭据支付):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或者参照当地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150元/天计算)
6、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省内)/50元(省外)×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或20-50元/天×需补充营养的天数。
8、残疾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其中居民人均收入按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而有所不同,但都要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丧葬费
11、被抚养人生活费(注意: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伤残赔偿指数):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2、死亡赔偿金: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因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赔偿金按其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因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按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注意:受害人为农村居民的,应积极争取按照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死亡赔偿金。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没有明确的计算标准与方法,根据案件情况适当主张。
1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根据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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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医疗费用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如果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伤亡,就必定会涉及到赔偿。此时受害方可能会索取巨额的医疗费,肇事方也可能会拒绝赔偿。其实关于医疗费的赔偿并不是一方说了算的,是需要严密的证据证明的。出现事故之后事故双方往往会就医疗费赔偿的金额产生纠纷,此时受害方索赔并不是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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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车祸引起的病怎么报
当然不能的,交通事故只负责事故引起的疾病。农村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门诊统筹乡、村补助比例分别提高到65%、75%。2、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400元以下者,不设起付线。3、二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75%~80%。4、三级医疗机构补助比例提高到55%~60%。5、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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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车祸导致残疾,能主张精神损失费吗?
车祸中,给每个个体所带来的损害是不同。有些个体通过在医院治疗几个月就能够康复,属于损害程度不大的情形。但是,个别情况下,可能造成巨大的伤害,这种伤害所带来的残疾的问题时候,所带来的损害是巨大的。因此由于车祸所带来的残疾的,其中有一种是给受害方的精神带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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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现实中关于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计算是很多人都不清楚的,下面本站小编就来告诉大家具体是怎么算的。一、交通事故的死亡赔偿金要怎么算最高法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