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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

一、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

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怎么处理

冒用他人信用卡诈骗的,按照信用卡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标准取决于诈骗数额。

《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冒用他人信用卡的行为有哪些?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3、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四、冒用他人信用卡开庭后法庭辩论流程有哪些?

(一)公诉人发言;

(二)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三)被告人自行辩护;

(四)辩护人辩护;

(五)控辩双方进行辩论。

除了冒用他人信用卡,故意使用已经作废的信用卡或者用虚假的身份证明材料骗取信用卡,恶意透支信用卡等行为都是信用卡诈骗的表现形式。发现个人的信用卡被他人冒用的,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信用卡诈骗罪是公诉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