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大型羣眾性活動的舉辦者或舉辦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對該活動的安全保衞工作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需要注意的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既可以是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以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因為我國許多大型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羣眾性活動是由地方政府或者政府部門協調舉辦,在此情形下,必須分清羣眾性活動是由地方政府或政府部分舉辦還是以地方政府或政府名義舉辦,如果是前者,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門中作為主管人員、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如果是後者,具體承辦單位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才是本罪的主體。
(二)主觀要件
本罪的主觀方面為過失,即行為人應當預見到自己在大型羣眾性活動中的違反安全管理規定的行為,可能會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者雖然已經預見,但輕信能夠避免,因而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
(三)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眾活動場所的公共安全,即公園、娛樂場,運動場、展覽館或者其他供社會公眾活動場所中不特定或多數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
(四)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在舉辦大型的羣眾性活動中,違反在公共場所的羣體性活動中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沒有履行相應的注意義務,造成了重大的傷亡事故或其他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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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電力設備罪量刑標準
犯本罪,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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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概念
大型羣眾性活動重大安全事故罪,是指在生產、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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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責任事故罪的認定
(一)重大責任事故罪與自然事故的界限所謂自然事故,是因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原因而造成的事故,如雷電、暴風雨造成電路故障而引起的人員傷亡或經濟損失。如果無人違章,純屬自然事故,不構成犯罪。如果違章行為。與自然事故相競合,如離崗時不按規定關機,遇雷擊而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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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罪量刑標準
以製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佈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