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責任事故罪立案標準
危害公共安全罪1.23W
違反消防管理法規,經消防監督機構通知採取改正措施而拒絕執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 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傷三人以上;
(二) 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五十萬元以上的;
(三) 造成森林火災,過火有林地面積二公頃以上,或者過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積四公頃以上的;
(四) 其他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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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的認定
利用極端主義,實施下列行為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條之四的規定,以利用極端主義破壞法律實施罪定罪處罰:1、煽動、脅迫羣眾以宗教儀式取代結婚、離婚登記,或者干涉婚煙自由的;2、煽動、脅迫羣眾破壞國家法律確立的司法制度實施的;3、煽動、脅迫羣眾抵制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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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物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於辦理恐怖活動和極端主義犯罪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一條第七項明知是載有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內容的圖書、報刊、文稿、圖片、音頻視頻資料、服飾、標誌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達到下列數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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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危險物質罪立案標準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罪定罪處罰:(一)盜竊、搶奪以火藥為動力的發射槍彈非軍用槍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壓縮氣體等為動力的其他非軍用槍支二支以上的;(二)盜竊、搶奪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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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構成要件
(一)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工廠、礦山、林場、建築企業或者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的勞動安全,即勞動者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財產的安全。在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勞動者作為生產力中的決定性因素,對經濟、社會的發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須注重對勞動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