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二十條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應予立案追訴。
使用鹽酸克侖特羅(俗稱"瘦肉精")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或者含有該類藥品的飼料養殖供人食用的動物,或者銷售明知是使用該類藥品或者含有該類藥品的飼料養殖的供人食用的動物的,應予立案追訴。
明知是使用鹽酸克侖特羅等禁止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使用的藥品或者含有該類藥品的飼料養殖的供人食用的動物,而提供屠宰等加工服務,或者銷售其製品的,應予立案追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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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罪量刑標準
1、實施生產、銷售偽劣農藥、獸藥、化肥、種子犯罪行為,使生產遭受較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2、使生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3、使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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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假藥罪概念
生產、銷售假藥罪,是指生產、銷售假藥,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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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概念
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產品罪,是指生產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電器、壓力容器、易燃易爆產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或者銷售明知是以上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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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量刑標準
1、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 2、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