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廣東土地使用税是怎樣進行調整的
廣東做為我國經濟改革和經濟發展的密集地區,對我國的經濟來説有着舉足輕重的重要意義。我國相關政府對廣東的土地使用税收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那2018廣東土地使用税是怎樣進行調整的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
為進一步降低企業税收負擔,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税暫行條例》、《廣東省城鎮土地使用税實施細則》,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在國家規定的幅度內適當調整我省各地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規定幅度內適當降低各地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
全省由1-30元/平方米下調至1-15元/平方米,其中,廣州、深圳市由3-30元/平方米下調至3-15元/平方米,佛山、東莞、中山、珠海、江門、惠州、肇慶市由2.5-15元/平方米下調至2-10元/平方米,粵東西北12市由1-18元/平方米下調至1-8元/平方米。工業用地税額標準為上述税額標準的50%左右,但最低不超過法定税額。土地等級級次一般分為五級。同一地市土地原則上實行一套等級劃分,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土地等級相應劃為二級以下。縣級需要單獨劃分的,土地等級級次不超過四級,税額標準與地市二級以下税額相銜接。各區域各級次税額調整方案見附件。現有税額標準低於省此次統一下調幅度的,可通過減少該等級土地面積以實現減税,或維持不變。
二、保持土地等級和區域之間税額標準相對協調。
土地等級及適用税額依據市政建設狀況、繁榮程度、經濟發展水平等條件進行確定,條件相當的地區應保持税額標準相當。土地等級劃分要保持適當梯度,不得將區域過於集中在某一檔次。相鄰地市要加強協調,保持相鄰地區間税額標準平衡。
三、由於此次税額調整幅度較大導致財政減收較多的地區,
可從2017年起分兩至三年調整到位,原則上以地級市為單位統一確定分年調整的税額標準。
四、各地級以上市政府要根據本市區劃調整、市政建設狀況、經濟繁榮程度等,
研究提出本地區城鎮土地使用税適用税額調整方案,包括明確具體適用税額標準、土地等級分檔及每檔土地範圍情況(填寫附件2),以及調整前後税收變動的測算情況、實施時間步驟和其他需要説明的內容,於2017年10月15日前報省財政廳和省地税局審核。
五、調整後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自2018年1月1日起執行,
有效期五年,原適用税額同時廢止。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間的城鎮土地使用税税額標準參照本通知執行,對已多繳税款的,可抵扣下年度税款或予以退税。
廣東省對這類税收的相應調整,説明我國對土地的重視和對土地的相關減負行為。調整詳細的説明了,我國的土地在使用過程中的主要用途。當地也可以結合自身的經濟情況,進行適當的時間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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