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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申請公租房的報告內容是什麼?

公租房2.57W

一、 單位申請公租房的報告內容是什麼?

單位申請公租房的報告內容是什麼?

單位申請公租房報告

單位領導您好:我是__________部門職工叫___________,現與父母一起租住在單位附近的______________小區__________樓__________單元__________號。因參加工作後為了方便上下班才在這裏租房,父母户口均在外地(視情況而定),我的月收入不高,暫時沒有購房能力,現在每月房租壓力很大且時刻面臨漲房價或二次異地找房的困惑。恰值單位有公房面向職工出租(售),特向單位領導提出申請,請各級領導百忙之中給予審核,研究批准為盼!我將在工作中更加努力,多做貢獻以報答組織對我生活上的關懷和照顧。謝謝!

申請人:__________

年 月 日

二、《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有關規定

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在本地無住房或者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二)收入、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在本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和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第八條 申請人應當根據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的規定,提交申請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申請人應當書面同意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核實其申報信息。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齊全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出具書面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材料。

對在開發區和園區集中建設面向用工單位或者園區就業人員配租的公共租賃住房,用人單位可以代表本單位職工申請。

第九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核。

經審核,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或者異議不成立的,登記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對象,並向社會公開;對不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應當書面通知並説明理由。

申請人對審核結果有異議,可以向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申請複核。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復核,並在15個工作日內將複核結果書面告知申請人。

對於公租房申請的具體情況,是需要嚴格基於上述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公租房申請報告的內容,是需要嚴格基於實際來進行辦理,如果不符合公租房申請的相關條件的,那麼是無法申請公租房的,具體情況由公租房管理部門認定。

標籤:單位 租房 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