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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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義務人可以提出不履行義務的抗辯。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後,義務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義務人已經自願履行的,不得請求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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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委託書怎麼寫
法院委託書委託人: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茲委託,在本人與_______。之間糾紛中,作為本人在訴前、一審、二審和執行程序的委託代理人。作為本人的全權委託和特別授權委託代理人,授權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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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履行抗辯權適用範圍
同時履行抗辯權適用範圍:同時履行抗辯制度主要適用於雙務合同,如買賣、互易、租賃、承攬、有償委託、保險、僱傭、勞動等合同。在債權讓與的情況下,可成立同時履行抗辯權。在債務承擔的情況下,同時履行抗辯權可以適用。同時履行抗辯權也可以適用於連帶之債。《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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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權利能力和訴訟權利能力
訴訟權利能力的概念訴訟權利能力,也被稱為當事人訴訟權利能力或者當事人能力,是指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享有民事訴訟權利和承擔民事訴訟義務所必需的訴訟法上的資格。當事人必須具備當事人能力,這是訴訟要件之一。如果起訴的當事人沒有當事人能力,法院將駁回起訴。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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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獄後民事賠償有效期限多久
三年。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民法典》第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