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法作品的保護作品有哪些?
一、著作權法作品的保護作品有哪些?
本法所稱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樂、戲劇、曲藝、舞蹈作品;
4、美術、攝影作品;
5、電影、電視、錄像作品;
6、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紙及其説明;
7、地圖、示意圖等圖形作品;
8、計算機軟件;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作品。
著作權侵權賠償的三種計算方式
根據《著作權法》第四十八條規定:"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我國著作權侵權賠償有三種計算方法:
1、以被侵權人的實際損失為依據;
2、以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為依據;
3、法定賠償。
司法實踐中還有一些具體的做法,這些賠償方式我們可以選擇適用,按照最有利於自己的方式進行計算。下面分別介紹三種賠償計算方式的運用計算和司法實踐中的主要做法。
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的要點:
1、有侵權的事實即行為人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不按著作權法規定的使用條件,擅自使用著作權人的作品,以及表演、音像製品和廣播電視節目。著作權侵權行為,既沒有徵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權人同意,也不屬於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的情形,這是對作品的擅自使用,因而是一種違反著作權法的行為。
2、行為具有違法性著作權是一種絕對權,任何人都負責有不能侵犯該項權利的不作為義務。他人在使用著作權作品時必須遵守著作權法及其他法律有關規定,如果行為人違反了法律的規定,其行為即具有違法性。
3、行為人主觀有過錯所謂過錯,是指侵權人對其侵權行為及其後果所抱的心理狀態,包括故意和過失兩種形式。侵犯著作權的行為,絕大多數是故意的;也有少數既可以由故意構成,也可以由過失構成。區分過錯的形式,在確定侵權人的法律責任時有一定的意義。
隨着知識產權保護的不斷深入,人們對於自己的作品保護意識越來越強烈,這就到這限在對於著作權糾紛問題日益嚴重,主要體現在著作權人和侵權人之間的矛盾激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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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如何申請職務發明?個人不可以申請職務發明,我國《專利法》第六條規定:“執行本單位的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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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著作權法》保護哪些著作權利根據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人一般有下列權利:1、著作人身權:著作人身權是作者對作品依法享有的精神權利,它與民法中的人身權利有所區別,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包括作者的身份權。作者享有的著作人身權只有在創作出作品後才產生,由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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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析:相似度百分之十算抄襲。換言之,就是作品的表達元素、具體的人物設置、人物關係以及情節事件等等,在雷同上超過五處或者説百分之十以上,就可算做抄襲,如果情節嚴重的,超過百分之三十以上的雷同處,則可算做嚴重剽竊,抄襲者要承擔相關的刑事責任。法律依據:《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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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編歌曲是否侵犯著作權
律師解析:經著作權人許可之後改編歌詞沒有侵犯著作權,未經著作權人許可改編歌詞是侵權的行為。如果改編的歌詞沒有發表,侵權之後只需要道歉即可。如果改編的歌詞已經發表並且獲利,則除了需要道歉還需要刪除其侵權作品以及賠償權利人損失。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