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侵權管轄法院如何確定
1、未經專利權人許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而製造、使用、銷售發明或者實用新型專利產品以及製造、銷售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的,由該產品製造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製造地不明時,由該產品的使用地或者銷售地的人民法院受理。
2、未經權利人許可,為了生產經營目的而使用專利方法的,由該專利方法使用者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未經權利人授權而許可或者委託他人實施專利的,由許可方或者委託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許可方或者受託方實施了專利,從而雙方構成共同侵權,則由被許可方或者受託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4、專利權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許可他人實施專利的,由許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被許可方實施了專利,從而雙方構成共同侵權,則由被許可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5、專利權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而轉讓超過其應有份額的專利權的,由轉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受讓方明知對方越權轉讓而仍然接受,從而雙方構成共同侵權,可由受讓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6、假冒他人專利尚未構成犯罪,但給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造成損害的,由假冒行為地或者損害結果發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有困難,可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六十條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侵權人期滿不起訴又不停止侵權行為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進行處理的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應當事人的請求,可以就侵犯專利權的賠償數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
可授予專利的主體有哪些
一、發明人或設計人發明人、設計人是對發明創造的實質性特點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發明人、專利申請人與專利權人具有相對獨立的身份,發明人或設計人是確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基本依據。也就是説,發明人、專利申請人和權利權人並沒有...
-
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為多長時間
一、發明專利權的保護期為多長時間專利保護期限是指專利被授予權利後,得到專利保護的時間期限。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專利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製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
-
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條件是什麼
一、可以授予發明專利權的條件是什麼?1、新穎性,新穎性具體是指:(1)在申請提交到專利局以前,沒有同樣的發明創造在國內外出版物上公開發表過。這裏的出版物,不但包括書籍、報刊、雜誌等紙件,也包括錄音帶、錄像帶及唱片等音、影件。(2)在國內沒有公開使用過,或者以其...
-
什麼樣才算侵犯專利
侵犯專利的判定標準是:一、侵犯的對象應當是在我國享有專利權的有效專利。二、有違法行為存在。即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有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專利的行為。三、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四、應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專利法》第十一條規定,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