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土地使用證有臨時的嗎
一、一般土地使用證有臨時的嗎
可以辦理臨時的。 臨時土地證實際上是臨時佔地手續,只是有當地國土部門下一個批覆,一般為重大項目建設的料場或者原料加工廠,期限為兩年,如果兩年內依然不能完工,可以申請延期,期限為一年。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二、臨時土地使用證怎麼換正式的土地證
1、相關規定,如果想將臨時土地使用證換正式的土地使用證,必須要等到臨時土地使用證過期了才可以更換成正式土地使用證。
2、想辦理正式土地使用證要按照國家政策來辦理臨時土地證換成正式土地使用證,同時帶齊臨時土地使用證換成正式土地使用證所需要的材料,到自己當地的政府服務辦理正式土地使用證這樣就可以了;
3、但是同時得交土地出讓金,具體要交多少土地出讓金這情況諮詢自己當地的相關部門。
三、臨時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是什麼
臨時土地使用權是有特殊規定的,必須要滿足特定的條件才行。《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然後按照如下步驟進行辦理。
1、申請登記。由用地者到市國土資源局地籍股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或户口簿和建設用地許可證,建築許可證,房產證等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文件。
2、地籍調查。由國土資源局派人到實地調查,全面核實土地登記申請的內容,計算宗地面積,繪製宗地圖。
3、權屬審核。由國土資源局專職人員對申請登記的土地權屬性質、用途權屬來源、宗地面積等進行審核。
4、註冊登記。填寫《土地登記卡》、《土地歸户卡》和《土地使用證》。
5、頒發土地證書。申請人憑身份證和《土地使用登記收件單》,領取《土地使用證》。
辦理臨時的土地使用證需要經過所在地居民的同意,即便居民同意的情況下,也是要支付一定的補償費。臨時的土地使用權,也可以申請變更為永久的,不過這個還是需要所在地的管理部門進行批准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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