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張債權的方式
主張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民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
(1)債權為財產上的請求權,不得通過限制債務人的人身來實施。
(2)債權為相對權,債權人只能向特定的債務人主張權利不得向債務人以外的第三個人主張權利。
(3)債權具有相容性和平等性。債權的相容性和平等性是指同一標的物上可以成立內容相同的數個債權,並且其相互間是平等的,在效力上不存在排他性和優先性。
(4)債權為有期限權利,不得設定無期限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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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代位權的特點有什麼
律師解析:債權人代位權的特點有:1、其目的是保全債權,針對的是債務人的消極行為等。2、債務人怠於行使其債權導致債權人的到期債權無法實現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相對人的權利。3、因行使代位權產生的費用由債務人承擔。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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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物資合同終止的條件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民法典規定,物資合同終止的條件主要是在雙方當事人都已經履行完物資合同規定的內容,或者説在一方當事人已經履行完合同義務後,因對方當事人無法履行而提存的,或債權人免除債務人的債務時,就符合了物資合同終止。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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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權怎樣行使及相關事項
律師解析:1、債權人行使留置權後,債務人應當在不少於2個月的期限內履行債務。雙方當事人可以自行約定,但不得少於2個月。2、寬限期屆滿後,債務人人不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與債務人協議以留置物折價,也可以依法拍賣或變賣留置物,以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留置財產折價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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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過期了有法定效力嗎
律師解答:有效。律師解析:有效的.借條本身是不會過期的,但是借貸有訴訟時效的限制,訴訟時效為三年,在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損害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但是權利損害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再保護,有特殊情況的可以申請延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