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通知已知債權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嗎?
一、管理人通知已知債權人引起訴訟時效中斷嗎?
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實施的行為。訴訟時效的目的是促使權利人行使請求權,消除權利義務關係的不穩定狀態,從而訴訟時效進行的條件是權利人不行使權利,如果當事人通過實施這些行為,使權利義務關係重新明確,則訴訟時效已無繼續計算的意義,當然應予以中斷。
1.起訴。即權利人依訴訟程序主張權利,請求人民法院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起訴行為是權利人通過人民法院向義務人行使權利的方式。故訴訟時效因此而中斷,並從人民法院裁判生效之時重新起算。
2.請求。這裏指權利人直接向義務人作出請求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這一行為是權利人在訴訟程序外向義務人行使請求權。改變了不行使請求權的狀態,故應中斷訴訟時效。
3.認諾。即義務人在訴訟時效進行中直接向權利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基於義務人認諾所承擔的義務,使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重新得以明確,訴訟時效自此中斷,並即時重新起算。認諾的方式有多種多樣,包括部分清償、請求延期給付、支付利息、提供履行擔保等。
二、訴訟時效中斷的法律效果
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發生後,已經過的時效期間歸於無效,中斷事由存續期間,時效不進行,中斷事由終止時,重新計算時效期間。但如何確認中斷事由的終止,因事由的性質有別而有所不同:
(1)因請求或同意中斷時效的,書面通知應以到達相對人時為事由終止;口頭通知應以相對人瞭解時為事由終止。在時效期間重新起算後,權利人再次請求或義務人再次同意履行義務的,訴訟時效可再次中斷。
(2)因提起訴訟或仲裁中斷時效的,應於訴訟終結或法院作出裁判時為事由終止;權利人申請執行程序的,應以執行程序完畢之時為事由終止。
(3)因調解中斷時效的,調處失敗的,以失敗之時為事由終止;調處成功而達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屆滿之時為事由終止。
有關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就是上述這些情況,管理人通知已知債權人的情況下,顯然是屬於訴訟時效中斷的請求行為,可以導致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的中斷在司法實踐中是比較常見的,只有在符合訴訟時效中斷的條件下才可以認定。
-
個人債務怎樣追討私力求濟手段
律師解析:個人債務追討的私力求濟手段:(一)債權人對債務人進行合理催收;(二)注意保留證據,如借條欠條、錄音錄像、聊天記錄等可以用於證明借款合同存在的證據;(三)必要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四)善於運用調解、和解、仲裁、訴訟等手段,蒐集相關證據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民...
-
借給一個人錢他不還怎麼辦?
律師解析:1.與借款人協商,取得對方詳細情況,可以適當延期或者減免債務。2.如果借款人態度強硬耍賴,不配合積極償還欠款,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3.法院判決後借款人有錢但拒不歸還的,可以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條借款...
-
民法典規定借款合同糾紛訴訟時效多久
律師解答:三年。律師解析:三年。借款合同爭議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借款糾紛出現後開始計算。借貸合同產生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有訴訟時效的限制,原告要在產生糾紛後三年內起訴。作為債權人的出借人,有權隨時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歸還借款。法律依據:...
-
欠賬的老賴總不給我錢,怎麼辦
律師解析:欠賬的老賴總不給錢,可以協商解決或者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一)協商解決。(二)法律途徑解決。1、持有效的借款憑證等,到欠款人或者借款地的法院起訴。如果借款合同約定了管轄法院的,可以到約定的法院起訴。2、申請保全財產,為了避免欠款人轉移財產,可以在立案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