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糾紛處理的方式
醫療糾紛處理有以下途徑:
(1)醫患雙方自行協商。
(2)行政處理。程序是:向醫院所在地衞生局醫政科遞交書面“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書”,寫清楚患者個人情況、診療經過、造成傷害的證據(_光片,醫院病歷複印件、診斷證明等)、患者的要求;衞生局對有關情況到醫院調查,徵求雙方意見是否同意調解;如不同意調解或調解不成,將醫患雙方有關材料移交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根據鑑定結果進行是否賠償以及賠償數額的調解,調解不成則由法院判決。
(3)司法途徑,直接到法院起訴。
(4)通過第三方調節機制進行調解(如果當地建立了這個組織的話)。
(5)當地政府信訪。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協商解決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的,應當由涉及的所有醫療機構與患者共同委託其中任何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負責組織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工作的醫學會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鑑定。醫療事故爭議涉及多個醫療機構,當事人申請衞生行政部門處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醫療機構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處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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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認定為醫療事故的情形
非醫療事故的情形,包括但不限於:(1)醫療機構私自生產、配製未經國家專門檢驗批准的藥物,給患者造成損害的。(2)醫用產品質量缺陷造成患者人身損害。(3)因患者無錢醫院不予收治搶救,造成急症患者死亡、殘廢等嚴重後果的行為。(4)使患者多付出醫療費和承受本可避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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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中患者的知情權如何規定的
律師解答:患者有權知道其病情及醫療措施。律師解析:醫務人員在治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説明其病情和具體的醫療措施。《民法典》中規定了,對於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等情況,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説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並取得患者的明確同意;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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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責任糾紛如何舉證?
律師解析:因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訴訟,由醫療機構就醫療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係及不存在醫療過錯承擔舉證責任。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適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患者只要舉證證明與醫療機構存在醫患關係,具有損害結果,即可完成舉證。而醫療機構需要承擔患者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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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應如何處置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向醫療服務監控辦公室報告。律師解析:第一,當發生或者發現醫療過失、醫療事故可能會引起醫療爭議時,當事者立即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及時向醫療服務監控辦公室或總值班彙報,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進行調查、核實,並將有關情況向監控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彙報,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