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死亡賠償金怎麼算
一、醫療事故賠償,死亡賠償金怎麼算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根據客觀計算方法,以定型化賠償模式來確定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標準和賠償年限,具體為:就是一次性賠償20年,死亡賠償是固定的,受害人是 60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75週歲以上的,按5年計算。死亡賠償金賠償的對象是餘命,但又不完全是餘命,如果年齡太小,賠償20年就完了,年齡大一點的就是年齡每增加一歲就減少一年。死亡賠償金採納了系“繼承喪失説”,並非精神撫慰金,其計算公式為:
(1)城鎮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週歲以上的為(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2)農村居民為: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週歲以下為20年(含);60週歲以上:n=(實際年齡-60);75週歲以上為5年〕
(3)60週歲以下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 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4)60週歲—75週歲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實際年齡-60)]。
(5)75週歲以上人員的死亡賠償金=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
二、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
醫療事故中醫療過失行為責任程度分為四種:
1、完全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完全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
2、主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醫療過失行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3、次要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次要作用。
4、輕微責任,指醫療事故損害後果絕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醫療過失行為起輕微作用。
5、故確定賠償時應根據醫療機構的過錯責任大小來劃分:醫療機構負全部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0%;負主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60%-90%;負次要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40%;負輕微責任的,應承擔全部損失的10%。
醫療事故賠償責任是賠償責任,還是補償責任。發生醫療事故糾紛的時候,當事人可以按照《醫療事故處理辦法》規定,醫療糾紛的處理應首先由發生糾紛的醫患雙方遵照事實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只有在協商無法進行發生爭議時,才提請當地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進行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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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發生醫療事故後,患方可在一年內提出醫療事故的鑑定,若是對首次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在接到鑑定結論書之日起15日內,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醫療事故技術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憑藉鑑定結果,患方可以醫療機構協商解決,或者將其訴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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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休息時間怎麼規定的
國家實行職工每日工作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44小時的工時制度。在特殊條件下從事勞動和有特殊情況,需要適當縮短工作時間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因工作性質和工作職責的限制,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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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如何處置輕微醫療事故
律師解答:向負責人報告。律師解析: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發生或者發現醫療事故,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醫療過失行為或者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應當立即向所在科室負責人報告,科室負責人應當及時向本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報告;負責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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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醫療事故後怎麼上訴
律師解析:(一)提起上訴必須是享有上訴權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訴權的人。民事和經濟糾紛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有權提起上訴。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審判決中確認其承擔義務的,也有權提起上訴。不服民事和經濟糾紛判決的上訴期限為15天;不服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