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進行醫療損害賠償糾紛訴訟?
一、訴狀書寫要求
訴狀應用鋼筆、簽字筆或打印,不能用圓珠筆、鉛筆書寫,不能用複寫紙,簽名要用鋼筆、簽字筆,打印的需按手印。所有起訴狀均提交原件,原告提交起訴狀正本一份並按被告人數提供相應數量的副本(不能提交複印件,起訴人為單位的加蓋公章、個人的簽名),起訴人為個體工商户的,應以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作為原告,同時標明自己的身份。身份證一份。證據份數與起訴狀同等。起訴狀、身份證明、證據均用A4紙。
二、管轄確定
醫療損害賠償糾紛應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侵權行為地的法院管轄。
三、證明當事人(原、被告)訴訟主體適格的證據
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其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和户口本等。
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執照副本、工商註冊登記資料或社團法人登記證和質檢部門編制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並提交法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
3、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名稱在訟爭法律關係發生後有變更的,應提交變更登記的資料。
4、當事人為醫療糾紛中死者親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四、提交的證據
1、必須提交的立案證據
a.證明醫療關係存在的證據,如:交費單、掛號單、病歷、出院證明等;
b.受害人死亡孫、摹直系親屬提起訴訟的,應提交親屬證明、受害人死亡證明。
2、可以提交的證據
a.受害人傷殘的法醫鑑定書、殘疾等級評定證明書:
b.醫院診斷證明、醫藥費單據、殘疾用具費、交通費單據、住宿費單據;
c.受害人及其陪侍親屬的誤工費證明、受害人及其陪侍親屬的經濟收入證明;
d.其他證據。
醫療事故損害賠償範圍
1、醫療費;
2、誤工費;
3、陪護費;
4、住院伙食補助費;
5、殘疾生活補助費;
6、殘疾用具費;
7、喪葬費;
8、被扶養人生活費;
9、交通費;
10、住宿費;
11、精神損害撫慰金;
12、鑑定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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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原則上按照本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設施範圍、用藥範圍、診療項目等確定,實行一次性結算。(二)誤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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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損害的賠償是怎樣的?
1、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醫療過錯行為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因同一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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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追訴期是如何確定的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的相關法律規定,醫療事故的追訴期認定:1、發生醫療事故後,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2、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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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民事賠償標準是什麼
律師解析: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殘疾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