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時效多久
醫療事故鑑定2.35W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醫療事故爭議處理申請。據此,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損害結果發生後一年。如果患者死亡的,為死亡後一年內應當提出鑑定申請;如損害結果在多年後發現,自發現後起算一年,但超過20年的法院將不保護,鑑定亦沒有實質意義。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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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認定醫療事故鑑定證據的效力
一、如何認定醫療事故鑑定證據的效力醫療事故司法鑑定的內容是確認醫療行為是否有違法醫療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之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醫療行為在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等一系列具有高度專業性的問題。所以醫療事故司法鑑定意見在補充法官認知能力上具有不可替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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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十級傷殘賠償標準
十級醫療事故賠償標準是:1、醫療機構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2、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3、法律規定的其他費用賠償標準。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九條醫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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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應該如何鑑定傷殘級別
標準如下:一、一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的;二、二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三、三級醫療事故是指造成患者輕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負責組織醫療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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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
一、申請醫療事故事件鑑定時效是多久1、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員及其家屬有權在發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後果發生後1年之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2、病員死亡的,其家屬應當在病員死亡後或收到屍檢報告單後15天內提出醫療事故或者事件的鑑定。其中屍檢的申請,則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