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務人員醫療事故糾紛怎麼處理?
一、醫務人員醫療事故糾紛怎麼處理?
1、醫療事故糾紛一般是通過仲裁或者是通過法院訴訟的方式來進行解決的,當患者或家屬不能理解或接受時,當事人可以自願填寫醫療糾紛處理委託書,科主任簽署意見,委託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處理。
2、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接到報告後,應立即組織人員對醫療糾紛進行調查核實,得出初步結論,同時封存有關的病歷資料及相關物品,將情況如實向本醫療機構的負責人報告,向家屬通報、解釋,並組織力量維護工作秩序。
3、較為複雜的醫療糾紛由醫療機構負責人根據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的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並向患者通報、解釋。
4、醫療糾紛發生後需市衞生局出面協調解決的,由醫院相關職能科室填寫醫療糾紛協調處理委託書,院長或分管院長簽字後,委託市衞生局處理,具體由市衞生局醫政科負責。
二、醫療事故損害賠償分級標準是什麼?
1、一級醫療事故。
係指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殘疾。
(1)一級甲等醫療事故:死亡。
(2)一級乙等醫療事故: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二級醫療事故。
係指造成患者中度殘疾、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
(1)二級甲等醫療事故: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2)二級乙等醫療事故:存在器官缺失、嚴重缺損、嚴重畸形情形之一,有嚴重功能障礙,可能存在特殊醫療依賴,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發生了醫療事故,家屬的態度是非常的堅決的,也就是必須要對此進行一定的賠償,當然具體如何來進行解決的話,最好還是通過法院的方式來解決,因為法院的法官會根據事實和證據來作出公平公正的審理。
-
醫療事故是什麼糾紛,怎麼區分?
一、醫療事故是什麼糾紛,怎麼區分?屬於民事糾紛,醫療事故是指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違反醫療衞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診療護理規範、常規,過失造成患者人身損害的事故。確定是否為醫療事故目前需要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才能認定。醫療糾...
-
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法律認定是怎樣的
非法行醫致人死亡的法律認定是怎樣的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醫師資格從事醫療活動的;2、個人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開辦醫療機構的;3、被依法吊銷醫師執業證書期間從事醫療活動的;4、未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從事鄉村醫療活動的;5、家庭接生員實施...
-
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程序是怎樣的?
一、處理醫療事故糾紛程序是怎樣的?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對醫療事故的確認和處理有爭議時,提請地市醫學會進行鑑定,由衞生行...
-
非法行醫罪衞生部門罰款的依據
司法文書主要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等;也包括不直接發生法律效力,但對執行法律有切實保證作用的文書,如判決書等,注意:訴狀不屬於司法文書。司法活動中我們回答看見起訴書、判決書等文書,這些都是司法文書,司法文字貫穿了整個司法活動,而且扮演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