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險和重疾險有什麼不同
1、賠付方式不同
如果是重疾險:如果投保人已經購買了重疾險,他只要不幸罹患了保險條款中規定的一種重大疾病,拿到了指定醫療機構的確診報告等相關資料給保險公司就可以理賠,保險金的金額就是投保的保額,這筆錢可以自行安排,無需墊付、無需報銷。
但醫保則是隻要是我們住院的花費,都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報銷,不過是需要我們先自己墊錢。
2、保障條款不同
重疾險保障的內容是合同約定範圍內的重症,所以所患的疾病合同沒有保障的話,是完全沒有賠付的。一般來説,現在的商業重疾險都覆蓋了數十種,甚至上百種常見重疾,但是在選擇的時候還是要注意高發病症的保障範圍是否已經全面了。
而醫療保險則只要是醫療定點的的醫院住院,病症種類基本沒有影響,醫保都是可以在額度範圍內報銷的。
3、保障期限不同
重大疾病保險一般長期性的還有很多的終身型保險。保費的繳納也可以分期進行,同時還有保費豁免的功能。
而醫療保險一般都是一年期的,時限都比較短,過期就沒有保障了並且醫療險的續保一直是它無法掩蓋的劣勢。也就是説只要過期了,跟保險公司重新投保還得看它賣不賣,如果停售了,就無法購買了。
並且,醫保的保費並不是一層不變的,隨着我們的年齡在增長,保費繳納也會更多。
通過上兩大部分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重疾險確診即時賠付,金額高,保險金使用靈活,但是保障的種類有限;
醫療險報銷賠付,有免賠額的設定,報銷的金額上限也高,需要自行墊付診療費用。
醫保跟醫療險類似,但是沒有報銷門檻,但是用藥限制、治療費用限制等有很大的侷限性。
-
個人詐騙醫療3500怎麼處理
個人詐騙醫療3500怎麼處理醫療欺詐可以認定為: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行為的過程中,故意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式,使患者產生錯誤的認識而接受其醫療服務的行為。《“兩高”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詐騙公私財物價...
-
2022醫保欺詐騙保行為有哪些
一、定點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的欺詐騙保行為1.虛構醫藥服務,偽造醫療文書和票據,騙取醫保基金的;2.為參保人員提供虛假髮票的;3.將應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記入醫療保障基金支付範圍的;4.為不屬於醫保範圍的人員辦理醫保待遇的;5.為非定點醫藥機構提供刷卡記賬服...
-
詐騙醫療報銷定罪數額的認定是什麼
一、詐騙醫療報銷定罪數額的認定是什麼詐騙公私財物價值3000到1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價值3到10萬元以上,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具體數額當地有具體的標準,北京的標準是5000元以上數...
-
醫療保險糾紛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
醫療保險糾紛能否提起行政訴訟,要依據具體的情況而定,如果認為在醫療保險報銷方面,社會保險經辦部門侵犯了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或者個人認為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的行為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