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會打電話給個人嗎
如果涉及到案情,是會打電話的。
辦案機關,如公安或檢察等機關,在電話裏通知證人談話時,必然會主動介紹自己的單位,本人的姓名,以及找人談話的基本事由,並要求依法協助調查。如果要求公民繳納罰款或轉移財產等,必須當場出示其工作證、執法證,必須出示相關的法律文書,必須是二名工作人員以上在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偵查人員詢問證人,可以在現場進行,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提供證言。在現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處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詢問證人應當個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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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確定行政訴訟的地域管轄?
律師解析:地域管轄權應當按照如下情形確定:1.應當到最初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或複議機關所在地法院起訴;2.由高級人民法院確定管轄;3.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或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4.因不動產提起的行政訴訟,由不動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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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原告證據不足要如何做
原告證據不足的,可以撤回起訴後進一步蒐集證據再次起訴,不同意撤訴的,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原告敗訴,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蒐集證據後認為證據充分後可以再次起訴。【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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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有什麼呢
律師解析:公積金第二次貸款的規定如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離休、退休的;(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償還購房貸款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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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可以複議和訴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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