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2021年度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的標準
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19012元和3457元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執行;機關事業單位2021年度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上年度標準執行。
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佈後,月繳費基數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補。
三、2020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佈前,暫不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確需轉移的,月繳費基數不足60%部分、超出300%部分,不再補退。
【法律依據】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暫定2021年度全省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在全省統一公佈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之前,企業2021年度社會保險費月繳費基數上下限暫按19012元和3457元執行,靈活就業人員參照執行。全省2020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公佈後,月繳費基數超出300%部分、不足60%部分,多退少補。即自2021年1月1日起,企業為職工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時,繳費基數下限暫按3457元執行,繳費基數上限暫按19012元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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