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措施可否複議或訴訟
行政複議律師解答1.77W
可以。
《行政複議法》規定,對行政機關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決定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申請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法》規定,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本法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八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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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申請期限的規定是怎樣的
行政複議申請期限的規定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但是法律規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當理由耽誤法定申請期限的,申請期限自障礙消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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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後能否提起行政訴訟
行政複議後還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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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不服多長時間行政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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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複議是行政訴訟的必經程序嗎
一般情況下,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是自由選擇關係,即可以先複議再訴訟,也可以直接訴訟,這取決於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自己的選擇。但是特殊情況下,必須經過複議方可訴訟。也就是説,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才可提起行政訴訟。比如:《行政復...